一文了解,妊娠期哮喘的临床诊疗要点 | 临床必备

来源: 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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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哮喘患者应采用与非孕期等效的治疗方案以预防急性加重。避免急慢性缺氧至关重要,因为母体呼吸功能受损可导致胎儿并发症,如宫内生长受限及早产


近期,来自法国CRAT中心的Delphine Beghin博士在第30届法语国家呼吸病学大会上,对妊娠期哮喘药物的安全性与管理指南进行了综述。


哮喘在妊娠期的病程变化差异显著:约1/3患者病情改善,1/3保持稳定,1/3加重。急性加重常与患者因担忧胎儿安全自行停药、治疗依从性差相关。



01

妊娠期与药物药代动力学


目前,法国国家药品与健康产品安全局正在重新审核具有致畸或胎儿毒性药物包装上的妊娠期警示图标。数据显示70%-80%药物标注此类警告,但仅15%-30%存在确证致畸风险。


妊娠相关生理变化并非突然停药的理由。CRAT中心在2017年指出:“动机良好,结果堪忧。”


妊娠期生理改变可影响药物药代动力学:胃排空延迟、胃液pH升高、肠道蠕动减弱,以及恶心呕吐,均可能降低口服药物的胃肠道吸收。

  • 循环血容量增加40%-50%(孕30-34周达峰值),会扩大药物分布容积,可能稀释血药浓度;

  • 母体血清白蛋白水平下降,可使血浆蛋白结合型药物的游离比例升高;

  • 肝酶活性改变(包括细胞色素 P450、尿苷二磷酸葡萄糖醛酸转移酶),可因药物分子不同而影响代谢;

  • 肾血流量与肾小球滤过率升高,可增强药物肾脏清除。

Delphine Beghin博士指出:“对于哮喘治疗药物,这些生理变化并不支持妊娠期常规调整剂量。茶碱与氨茶碱(目前已较少使用)例外:蛋白结合率降低可能升高母体血药浓度,加之治疗窗狭窄,需严密监测。其他药物包括生物制剂,均无剂量调整的相关报道。”


02

风险分期


妊娠期存在两个关键风险阶段:

①胚胎期(停经后前10周):对药物致畸作用最为敏感,药物暴露可能干扰器官发生,导致先天畸形。

②胎儿期(孕10周至分娩):主要影响器官成熟与生长,可能导致功能异常;此阶段用药还可能因药理作用引发新生儿不良反应(与成人所见不良反应类似)。


03

糖皮质激素的使用


糖皮质激素可用于妊娠期全程,不受剂型与剂量限制。孕早期暴露数据未显示先天畸形风险升高,既往有关唇腭裂风险的报道未被后续研究证实。因此,孕早期可处方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


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无需进行特殊胎儿或新生儿监测。因全身吸收率低,妊娠中晚期吸入给药,与胎儿及新生儿并发症无关。长期全身使用虽曾有宫内生长受限的报道,但无法排除母体基础疾病的影响。


罕见新生儿急性肾上腺功能不全风险主要见于胎儿肺成熟治疗,并非哮喘治疗所致。


Delphine Beghin博士总结:“吸入途径无需特殊胎儿/新生儿监测;全身给药若延续至妊娠晚期,可考虑新生儿监测(包括出生后数日内的体重、临床适应期时长及血糖水平)。泼尼松、泼尼松龙、甲泼尼龙为优选,因相关文献数据更充分。”


04

β受体激动剂


短效β₂受体激动剂中,沙丁胺醇与特布他林数据最充分,非诺特罗为二线选择。临床与临床前研究均未提示致畸风险。吸入后全身吸收率低(约10%)。但妊娠晚期全身给药可能导致一过性胎儿/新生儿反应,如心动过速、血糖异常。


Delphine Beghin博士强调:“治疗策略应以维持呼吸稳定为首要目标。首选具有长期安全史且药代动力学特性利于最小化全身影响的药物。”


长效β₂受体激动剂中,沙美特罗与福莫特罗为一线选择,可单用或与氟替卡松、布地奈德等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联用,无致畸风险且全身暴露极低;茚达特罗、维兰特罗、非诺特罗等二线药物临床数据较少,但无不良信号。


05

抗胆碱能药物与孟鲁司特


妊娠期吸入抗胆碱能药物的临床数据有限。动物实验未发现致畸作用,异丙托溴铵临床应用已超20年,积累了大量经验,现有证据未提示明显胎儿/新生儿风险。吸入后全身吸收率约10%,必要时可使用(优选异丙托溴铵)。


孟鲁司特获得大量数据支持(包括超1000例前瞻性妊娠暴露队列研究),证实其在妊娠期安全性可接受。


06

生物制剂


目前法国已批准用于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生物制剂共5种:奥马珠单抗、美泊利单抗、度普利尤单抗、贝那利珠单抗、替泽珠单抗。此类药物半衰期较长,停药后胎儿暴露不会立即终止。


Delphine Beghin博士指出:“其血浆半衰期长需特别关注,停药不会立即停止胚胎、胎儿或新生儿暴露。胎儿将通过母体循环持续暴露,并在出生后需更长时间清除药物,儿科监测时应予以考虑。”


单克隆抗体的胎盘转运由新生儿Fc受体(FcRn)介导。FcRn约于妊娠14周在合体滋养层细胞表达,妊娠晚期转运逐渐增加,可结合免疫球蛋白(Ig)G1、IgG2、IgG4的Fc区,其中IgG1转运效率最高。


Delphine Beghin博士表示:“胎儿暴露始于停经约14周,即器官发生完成之后,也是致畸敏感性最高的阶段之后。孕早期胎盘转运极少,因此尽管部分药物临床数据有限,致畸风险仍较低。各药物数据量因暴露孕周与队列规模大小而异,但已知转运机制为致畸风险评估提供了可靠依据。此类单克隆抗体消除半衰期约20天,达到97%清除需5个半衰期(约2-3个月)。猴模型临床前研究未发现致畸作用。”


动物模型中,宫内暴露于某些抗体(如贝那利珠单抗)可导致中性粒细胞与嗜酸性粒细胞一过性减少,最长可持续 6 个月。人类中仅奥马珠单抗有新生儿血药浓度报道,但所有药物均存在胎盘转运,新生儿浓度有时甚至高于母体。


奥马珠单抗的前瞻性临床数据最为充分,约300例重度哮喘患者于孕早期及后续孕周暴露。其他生物制剂临床数据有限。CRAT数据通过临床咨询收集病例并随访妊娠结局。


Delphine Beghin博士介绍:“贝那利珠单抗数据量与文献报道相当;度普利尤单抗研究中观察到2例畸形。第一例法洛四联症,患者于妊娠9周(心脏器官发生已完成)开始用药,可排除药物因果关系。主要先天畸形基线风险为2%-3%(无药物风险为0%或100%),该患者合并糖尿病(已知心脏畸形危险因素)。第二例同时联用乌帕替尼,其妊娠期数据有限,无法确立与度普利尤单抗的直接关联。”“鉴于器官发生完成前无胎盘转运,此阶段后用药不预期存在特异致畸风险。”


Delphine Beghin博士强调:“若妊娠期需启动生物制剂治疗,首选奥马珠单抗,因其临床应用经验更丰富。”


07

临床管理


若计划妊娠,使用生物制剂者须进行孕前咨询,讨论治疗替代方案,权衡疾病控制与潜在胎儿风险。鉴于妊娠14周前无胎盘转运,可继续用药至确认早孕,无需担忧致畸风险。


若治疗期间发现妊娠且无合适替代方案,在疾病控制必需时可考虑继续用药。


孕中期以后,胎盘转运随孕周增加而升高,诊疗团队应知晓持续用药及其潜在影响。贝那利珠单抗等药物曾报道新生儿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降低,但无临床后果,可考虑行血常规检查。


鉴于半衰期较长,孕晚期提前停药可减少新生儿暴露;但若病情不允许停药,可持续用药至分娩,并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尤其出现无法解释的临床症状时。


Delphine Beghin博士总结:“妊娠期如需启动生物制剂,首选奥马珠单抗,其安全性证据充分,疗效与其他单克隆抗体相当。对奥马珠单抗无效者,可考虑其他生物制剂,但其妊娠期临床数据仍有限。”


信源:Treating Asthma in Pregnancy: What Clinicians Should Know - Medscape - March 1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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