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卫生署联合警方突击检查铜锣湾一家美容院,拘捕一名40岁女子

来源:香港文匯報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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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港卫生署与警方联合行动,对铜锣湾一家美容院展开突击执法,因其涉嫌非法销售含有未标示管制药物成分的外用产品。行动中,一名40岁女子因涉嫌非法销售及持有第一类毒药及未注册药品被拘捕。


香港卫生署此前在该美容院购得名为“Dermasa”的产品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中含有丙胺卡因,以及利多卡因丁卡因——这三种成分均为《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下的第一类毒物。该产品同时涉嫌为未注册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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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多卡因、丁卡因和丙胺卡因均为局部麻醉剂,常用于外用缓解局部疼痛,但常见副作用包括过敏反应。含此类成分的复方制品属处方药物,必须在医生监督下使用,并须在注册药剂师指导下凭处方购买。然而,这类含麻药成分的“麻膏”却频频现身于美容院、工作室等非医疗场所,绕过处方监管,流向缺乏专业评估的消费场景,埋下严重安全隐患。


根据香港规定,所有药品必须在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市售,非法销售或持有未注册药品或第一类毒药即属刑事犯罪,每项罪行最高可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卫生署提醒,所有注册药品包装须附有“HK-XXXXX”格式的香港注册编号,未注册产品的安全性、质量及有效性均无法保证。


这并非孤例。近年来,从内地到港澳,美容院、生活美容机构违规使用或销售含管制药物成分的“麻膏”“表麻”产品屡见不鲜。许多产品以“院线专供”“韩国进口”“医美专用”等话术包装,实际来源不明、成分不清、注册缺失,不仅成为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对象,更直接威胁求美者的安全与健康。


对于医美机构及从业者而言,这一事件再次敲响警钟:


其一,产品合规是底线。 无论“麻膏”还是其他外用制剂,只要含有药物成分,即须依法注册、合规采购。任何绕过正规渠道的采购行为,均可能触犯法律红线。


其二,非法产品非“小事”。 对于机构而言,不仅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是违法行为,使用无证产品同样是违法。尤其是在涉及处方药成分时,风险等级更高。


其三,“口碑”不能替代合规。 许多机构采购“麻膏”是出于“好用”“有效”“客户体验好”的考量,但这种“口碑”并不能替代合规。一旦产品被查,机构不仅面临声誉受损,更可能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香港卫生署呼吁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立即停用,并提示可于办公时间内将产品交往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同时提醒公众,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不明或来历不明的产品。


来源:香港文匯報